功夫
[35]如果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仅涉及财产的潜在使用可能,而非财产权的现有存续,那么财产权主体通常应当容忍。
[12]这里的司法案件,显然是指包括执法司法工作在内的广义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由此可知,严格执法单从字面含义来说就是严格地让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中的法律,要求我们的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执法过程中不能有丝毫马虎,对办事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要求。
[8]而在报告的第四大部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中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文章开篇再次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48]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是执法公信力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公众法律信仰缺失,是阻碍执法公信力形成的文化根源。……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带领人民制定五四宪法,在之后的党的八大上提出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
(四)要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警务公开是广义司法公开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四)要将严格执法与文明公正执法相结合 除了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外,还要将严格执法与文明公正执法相结合。[9] 由此可知,在四中全会报告中,严格执法指的是行政执法,而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其实是包含在公正司法中。
[19] 习近平:《十八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17页。[40]习总书记还专门指出,执法信息要向媒体公开,政法机关要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以正确方式及时告知公众执法司法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舆论引导。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花了较大篇幅说明违背严格执法的表现形式:有的政法机关和干警执法随意性大,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比较突出,要么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要么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
三是要提高全面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42] 习近平:《十八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0、721页。
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面对权势、金钱、人情、关系,是抵不住诱惑、抗不住干扰的。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二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两点说起来简单,要做到就不容易了。
[18]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27] 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执法机关的干警要做到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45]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话深刻地洞悉了执法权的使用规则即执法必先守法,执法须被监督和排除非法干预,执法须去除地方保护化与部门保护化,完善执法须依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来。
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谈到了为什么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及其完善措施: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
[28]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对于党员与国家干部的廉政教育,他认为少数执法人员丧失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阻碍了严格执法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政法机关严格执法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和观点,同时囊括了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4]苏永胜提出:‘执法必严中的‘严体现在确保国家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使人民法院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对案件定性量刑要准确适用法律等。严格司法的核心价值在于公正,同时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即三个符合。[49] 习近平:《十八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722页。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8]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本文中的执法,具体来说,说是指侦查、监管职责的工作,或者说,就是严格刑事执法。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54]习近平总书记也深刻认识到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对于治国理政的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
有的政法机关和干警执法随意性大,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比较突出,要么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要么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
[49]习近平总书记还列举了具体措施:一是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改变找门路托关系就能通吃、不找门路托关系就寸步难行的现象,让托人情找关系的人不但讨不到便宜,相反要付出代价。[39]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如果刑事活动执法不公正、不文明,轻则违反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规定,重则激化社会矛盾,阻碍严格执法的实现。在谈及原因时,习总书记认为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二是,对违法干预政法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文所研究的严格执法,就是指刑事执法机关的执法,是广义司法的一部分,我国刑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让群众遵守法律?,[42]他还提出了两点解决措施,一是执法办案中,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依程序批转,但是不能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办案人员拍板定案。[5]罗德银认为:不依程序审判、个人意见代替合议庭作出判决等问题是执法不严的表现。
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1]习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提及执法必严与严格执法,下面就来探讨两者的演变与含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法机关,不能搞成旧社会‘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四)要将严格执法与文明公正执法相结合 除了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外,还要将严格执法与文明公正执法相结合。
,在报告的第三部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对这样一支三百多万人、手中握着很大权力、面临的考验诱惑多的大队伍,从严治警一刻也不能松懈。
[35]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47] 习近平:《十八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页。
[54] 莫纪宏: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5期,第1页。同时,二者又可以统称为规范司法行为,即这里的司法,包括了执法和狭义的司法。
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30] 习近平:《十八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18、7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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